绵阳市机关幼儿园
关于2023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
总成绩和体检、心理测试有关事项的公告
根据《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》有关规定,我园于2023年5月26日进行了公开考核,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、心理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考试总成绩和体检、心理测试人员名单
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、心理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。
二、体检、心理测试
(1)参加体检、心理测试考生的时间、地点
体检时间:2023年5月29日(星期一)
体检地点:在体检当日7:30前工作人员电话通知,请保持电话畅通。
统一由学校工作人员带领至医院,过时未到达体检地点报到的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二)体检、心理测试标准
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执行,心理测试项目为焦虑测试、抑郁测试和心理健康CT。
(三)费用标准
体检、心理测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,预计每人600元左右。
(四)注意事项
1.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。
2.体检、心理测试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勿饮酒,勿食用过于油腻、高糖分的食物,避免剧烈运动。
3.体检、心理测试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水、禁食8-12小时。
4.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(五)复检
体检、心理测试结果将在绵阳市机关幼儿园官网公告,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告。考生对体检、心理测试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申请复检一次。要求复检的,应在体检、心理测试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机关幼儿园(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9号,电话:0816-2215030、189****6529)。复检人员的体检、心理测试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,视为自动放弃复检,体检、心理测试结果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。
(六)纪律要求
考生在体检、心理测试中要严格遵守体检、心理测试规定和要求。一是体检、心理测试必须由本人参加,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,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二是参加体检、心理测试时,考生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违规携带使用通讯工具,情节严重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三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、心理测试项目,经体检、心理测试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、心理测试项目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、心理测试资格。四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,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、心理测试结果失实的考生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七)单位联系方式
联系人:聂老师
联系电话:189****6529
(八)体检、心理测试通知以本公告为准。
附件1: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、心理测试人员名单
2023年5月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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